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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恶势力坚决不手软——勐海法院判决一例跨境“涉黑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19 09:42:54 打印 字号: | |

警惕!有跨境恶势力团伙犯罪。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罪案件,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双版纳州首例涉黑涉恶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濮某某等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理查明,20177月至20181月,被告人濮某某、姜某、施某某利用在境外形成的便利条件,欺骗、引诱多名中国公民到境外赌场参与赌博,并在赌博过程中诱使受害人以签单方式欠下高额赌债,后濮某某等人又以索要赌债为名非法拘禁多名中国公民。法院认为,该组织犯罪团伙分工明确,被告人濮某某起组织、领导作用,被告人姜某介绍人员到赌场参赌,被告人施某某受濮某某的领导、安排负责拘禁中国公民,3人已经形成跨境恶势力犯罪团伙。在索要赌债期间,该团伙还有对中国公民进行辱骂、殴打情节,严重侵害了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应从重处罚。为保护中国公民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结合案件事实、社会危害等情节,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濮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施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二年。案件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案件目前已经生效执行。

自案件立案,承办法官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同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审判职权,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效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勐海县人民法院   刀丹娜)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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