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3民初624号
林志举:
本院受理的原告波应扁诉你与王新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云2823民初6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承办法庭:行政庭
承办法官:依旺贺
电话:0691-81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