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3民初384号
灰金高:
我院受理原告依留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2823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承办庭室:磨憨法庭
承办法官:李先勇
联系方式:0691-88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