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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5 16:06:4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王兆合、西双版纳中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你(公司)与金世秀、李春元、李八保、陈清贤、金仕超、郭明强、王和强、金世彪、周大全、车成国、王和平、闵生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1217日上午08:30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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