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2018)云2823民初1038号
  发布时间:2018-10-11 08:36:1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8)云2823民初1038

王建庭:

本院受理的原告买群才诉被告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执法承诺书、诉讼须知、廉政告知书材料、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50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O一八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州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