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3民初947号
秦云翔:
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志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分别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传票、转普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8年12月11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庭:行政庭
承办法官:依旺贺
电话:0691-8122005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3民初947号
秦云翔:
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志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分别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传票、转普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8年12月11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庭:行政庭
承办法官:依旺贺
电话:0691-81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