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反规避、反抗拒、反消极执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及媒体通报西双版纳州法院开展反规避、反抗拒、反消极执行工作情况,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
会上,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白玲对什么是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消极执行作出明确解释,并介绍了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开展“三反”工作的具体举措。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全力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从三个方面加强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消极执行”的打击。首先,通过多层次的惩戒机制,依法制裁行为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震慑潜在的规避者、抗拒者。一是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对查实的一般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惩戒。二是充分发挥刑罚手段在反规避、反抗拒执行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情节严重的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是完善失信联合惩戒体系。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途径,实现联合惩戒跨行业、跨部门合作,共同促成对执行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运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2016年至今,全州法院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567例、限制高消费5828例、限制出境127人次、拘留173人、罚款3例16.2万元、追究拒执罪2人。其次,强化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手段。一是建立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发执行通知的同时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对拒不申报或者经调查发现申报不全或不实的,依法进行制裁。二是完善财产查询制度。依托最高法院“总对总”和省高院“点对点”查询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快速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主动与银行、房管、公安等掌握身份信息、财产登记的部门协调沟通,在简化财产调查手续、寻找失信被执行人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拓宽财产调查渠道。三是建立立审执统一协调机制,在立案、审判阶段就对当事人进行风险提示,告知当事人积极主动收集被告方的财产线索,并根据其申请依法适用财产保全,防止被告方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第三,进一步完善执行管理,用扎实的基础工作杜绝消极执行。从2016年9月起,全州法院统一使用全国四级联网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所有执行案件一律录入系统。该系统将8类执行案件的37个关键节点、92个业务节点,全部嵌入图形化执行流程管理界面,实现执行案件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建立反消极执行长效机制,通过细化和明确执行时限、执行节点和问责追究,压实每一名执行员的工作责任。规范案款的管理和发放,落实好“一案一账户”,实现案件和款物清晰对挂,坚决避免久存不发。健全和强化执行监督体系,扩大监督范围,建立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执行工作监督体系,堵塞漏洞,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确保执行权高效廉洁有序运行。
最后,西双版纳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白玲,执行局副局长李燕从全州执行案件结案率和执行工作当前的形势等方面,对西双版纳报、云南法制报记者提问作出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