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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总攻】多部门助力攻坚“执行难”法院不再当“独行侠”
  发布时间:2018-09-13 16:59:58 打印 字号: | |

720日以来,西双版纳法院全面铺开云岭总攻执行攻坚行动,不仅让一个又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受到惩罚,也将一笔笔真金白银发放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法院工作成效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及各执行联动单位认真履行联动职责,使西双版纳州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并取得良好效果。

党委政府连续发文   大力支持法院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西双版纳中院始终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和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干劲,一手抓执行攻坚,一手抓执行规范,在内部挖潜的同时,积极向州委、政法委、人大、政协汇报执行工作,紧紧依靠州委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凝聚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题。2018112日,州委、州政府以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427日州委政法委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73日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为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总目标提供了强力支持和坚实保障。

人大监督不缺位,助力解决执行难

为进一步助推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把解决执行难列入州人大党委会审议议题。7月中旬,州人大常委会派出调研组到景洪市法院、勐海县法院对执行工作开展专项视察,了解法院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调研组还针对如何解决执行难、提升执行工作效果等问题与执行干警进行了互动,提出了工作建议。同时,州人大表示,将会继续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出台相关决议,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更好地支持、监督和帮助法院执行工作。5月以来,西双版纳中院院长王引及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主动作为,走访在辖区内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他们汇报全州两级法院在执行人员配备、收结案情况以及开展执行工作情况。听取汇报后,代表、委员们纷纷点赞法院执行工作,尤其对近段时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多举措曝光、打击老赖的做法拍手称好。

召开工作联席会   执行联动常态化

今年5月,州委政法委召集33家单位召开全州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5家联动单位发言,表示要从本职工作入手配合法院执行,并提出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执行联动单位纷纷表示,要继续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加强与法院信息共享、联动协执,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合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联动机制新突破   合力击破骨头案

近日,西双版纳中院在办理一起长期未结案时,得到了勐腊县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府一把手直接督促乡政府履行义务,促使案件顺利执行。20111012日,被执行人申某借用某公司资质并挂靠该公司,与勐腊县易武乡人民政府签订了一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合同。后由申某组织施工,勐腊县易武乡根据工程进度向该公司拨付工程款,再由该公司扣除约定管理费用后,将工程款转汇给申某。201291日,申某、肖某以个人名义向申请人彭某借款870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20131030日,约定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申某、肖某仍然还欠申请人200余万元未还,当日,申某、肖某还承诺于2014125日还清欠款及利息。承诺期限到期后,申某、肖某仍然未还钱,同年724日,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申某、肖某共同偿还原告彭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申某、肖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彭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依据执行裁定书,扣留提取了勐腊县易武乡人民政府待付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款220万元。随后,被执行人申某挂靠的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并对异议结果不服,又向高院申请复议。

案件一波三折,被执行人申某所承建的勐腊县易武乡人民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于工程未结算,工程款未通过评估、审计,导致案款迟迟未付。2018613日,执行局再次向具有协助义务本院执行的易武镇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请易武镇政府务必于2018830日前,将被执行人申某、肖某在易武镇的工程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同时,将此情况向勐腊县政府函告。勐腊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案,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最大程度解决易武镇政府结算工程存在的困难,并以最快速度将工程款拨付到位,及时汇入法院指定账户,一件长期骨头案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永琼)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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