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2民初451号
王涤渊:
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2822民初451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刘继平
联系地址:勐海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
联系电话:0691-51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