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14:55:04 打印 字号: | |

勐海县人民法院

 

段善飞:

本院受理原告洪国跃与被告段善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2822民初824],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天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勐海县人民法院

O一八年八月十日

承办法官:李丽

联系地址: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调解速裁庭

电话:0691-5129826

责任编辑:州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