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7:10分,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突然接到东风派出所的电话:“你们的一名申请执行人易某与被执行人魏某在我所,请尽快过来处理该案件!”
事情要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说起,2014年7月13日,被告魏某向原告易某购买香蕉后写下欠条。因被告魏某未还清欠款,原告易某起诉至景洪市人民法院要求偿还欠款15000元。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因被告魏某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原告易某遂向景洪市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多次对被执行人魏某进行传唤,然而被执行人魏某就是不肯露面,也没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先后2次到住所地,被执行人魏某均未在家,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魏某留置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7月25日下午6:30分,申请人易某在东风街上正好发现被执行人魏某并将其逮了个正着,后向东风派出所报警。东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将二人带到派出所调解纠纷,在了解情况后遂与执行局联系。执行法官接到这个该信息后,迅速将该案件情况汇报李德智院长。因从景洪市人民法院到事发地东风需要1个多小时,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李德智院长发出指令,要求“云岭总攻”执行行动期间我们要举全院之力强力攻坚,执行法官迅速与勐龙法庭的负责人联系,通报案件执行情况,立刻赶到东风派出所处理案件。
8:40执行法官一行3人到达东风派出所时,该案件已经有了新的进展,在东风派出所和勐龙法庭干警的说教和开导下,被执行人魏某正在筹钱准备履行案款。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魏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场、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其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履行了全部案款可以免除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当晚10:40被执行人魏某履行完毕所有案款。
回程路上,公路成了皓光闪耀的银河,心情异常喜悦。执行法官感悟该案能如此顺利的执行完毕,与执行过程中东风派出所的鼎力协助是分不开的。此次行动法院、公安在执行工作的有效联动,使恶意逃避的“老赖”无缝可钻。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