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6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干警下午下班后驱车赶至景洪,解决一起七旬老人离婚纠纷案件。
6月14日,一位近七旬的老人到勐海法院立案起诉要求与自己的老伴离婚。据老人陈述,老人的两个孩子在多年前去世。老伴前几年到景洪打工后很少回家,将银行存款也带走了,老人年纪大了,虽然有退休工资,但是缺乏陪伴,生病也无人照顾,迫于无奈才到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即刻与被告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同时将起诉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邮寄至被告经常居住地。庭审前一天,法院收到被告邮寄的答辩状,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且拒不出庭,随后就拒接法院电话。为了给两老提供一个可以商谈的机会,以更好地解决纠纷,7月26日,承办法官将原被告双方聚到景洪,调解案件。
事实上双方均不愿意离婚,但就晚年在景洪还是打洛生活未能达成一致,原告常年在打洛乡下生活,孤独无依,缺乏存款保障,才会诉至法院,期盼老伴回家。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和帮助,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重归于好。得知原告还未吃午饭,庭审一结束,被告就张罗着给原告做饭吃。
“老伴”一词寓意老来相伴,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上世纪70年代结婚,现在结婚证仍保存完好,可见其对婚姻的珍视。婚姻家庭纠纷不能仅凭一纸判决解决,审理时更需要考虑到当事人内心真正的诉求,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解决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勐海县人民法院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