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范佳兰:
本院受理你与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0月10日08:30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