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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总攻”第一战 吹响战斗冲锋号
  发布时间:2018-07-30 17:40:05 打印 字号: | |

725日上午8:30,根据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分会场组织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局全体干警并邀请了县委政法委、人大、政协、公安、检察院等单位领导到我院参加了全州法院云岭总攻执行行动动员会。

会议结束后,分管副院长仔戈在审判楼前向全体云岭总攻干警作了简要的动员安排部署,决心以坚决的态度、最紧张的节奏、最集中的火力,找准方向,攻坚克难,向解决执行难的总目标发起冲锋。随后全体执行人员及电视台记者一行立即奔赴目的地勐海镇曼短村委会曼降村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打响我院云岭总攻第一战。

被执行人罗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法院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权利人于2018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71000.00元以及利息53333.00元,执行费1765.00元,合计126098.00元。前期经过三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利息部分,被执行人承诺于2018720日之前将本金71000.00元履行完毕。但在约定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且一直拒不接听承办法官的电话,我院执行干警经请示院长后立即赶赴被执行人住所,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且态度强硬,出现辱骂、砸手机等行为,我院法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做拘留前笔录。

在做笔录期间,被执行人之子来到法院,首先对母亲的行为表示道歉,他表示不愿意母亲被拘留,自己正在积极筹钱,恳请承办法官宽限时间至中午12点。院领导及承办法官商议后,考虑其有悔过表现且愿意一次性履行完毕该笔债务,同意宽限时间等待其筹款。

中午12时,被执行人及时将本金71000.00、执行费1765.00元,共计72765.00元的现金履行完毕,该案终结执行。

通过此次执行行动,全力维护了申请人执行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不要以身试法,抗拒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只会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

 

 

(勐海县人民法院  杨萍)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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