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9日下午14时20分,我院调解速裁庭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一行2人来到勐海县司法局远程视频探视室审理原告玉某诉被告岩某某离婚纠纷案。
岩某某因犯运输毒品罪,于2012年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现在云南省小龙潭监狱服刑。今年6月承办法官已将原告玉某的起诉材料邮寄到监狱,但被告属于服刑人员,无法到庭应诉,也没有陈述答辩意见。由于监狱路途遥远,承办法官请示院领导,是否可以借助司法局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经与司法局协调,司法局和监狱进行了对接,表示可利用远程视频探视系统让双方见面。
玉某于2018年7月19日上午将申请探视材料递交县司法局后,被通知于下午进行探视。由于探视时间仅15分钟,承办法官与岩某某核实相关情况后,针对其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孩子的监护抚养权等问题进行询问后,岩某某对玉某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均无异议。被告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并由玉某监护抚养孩子。法院对会见情况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备存,至此。该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审结。
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工作人员离开探视室,将剩余时间留给岩某某与其亲属会见。
该案的成功审结,是我院首例利用司法系统的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办结的案件。法院对受理的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案件,传统做法要么到监狱巡回开庭,要么委托其它机关对服刑人员做笔录,不论怎么做,办理案件都耗时费力,程序颇为繁杂,给法院自身和当事人带了诉累。当今社会进入新时代,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也日新月异,这给我们法官办理案件也提供了新思路,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当事人能面对面的表达诉求,即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司法成本,也为法官审理案件有了更为直观的判断,加强了内心确信。远程视频系统的两端,一端连着当事人的权益,一端连着法官公正审理案件的使命。向科技要警力,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必然要求。
(勐海县人民法院 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