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勐腊县人民法院办理一起邻里之间因建房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考虑到本案系邻里关系纠纷,且当事人住所距勐腊县城路途遥远、路况不好,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定 “送法下乡”开展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人民群众家门前,到当事人住所地勐腊县象明乡开庭审理本案。
庭审过程中,承办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庭审结束后,一行人到纠纷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经勘查,法官发现被告因建房开挖地基确实影响到了两家的居住安全,在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建房开挖的地基存在安全隐患后,被告同意修筑自家屋后和原告家相邻的围墙。勘查结束,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勘查,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表示了认可。
“送法下乡”,开展巡回审理,不仅让法官更好的了解到案件真实情况,更让村民们在家门口旁听、甚至参与整个审判过程,确保做到司法公开、透明,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人性司法的温度。
(勐腊县人民法院 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