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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3 15:23:3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吴良成: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王淦华与你、刀礼玲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再审被申请人刀礼玲提供新的证据,现依法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O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承办人:刀雪梅

联系电话:0691-5121226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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