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3民初252号
王尚元:
本院于2018年7月10日所审理的(2018)云2823民初252号原告王忠军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2823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案件承办人:依旺贺
邮编:666300
联系电话:0691-8122005
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