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行终18号
郑春丽:
本院受理的(2018)云28行终18号上诉人景洪市国土资源局、上诉人万胜强因与张朝华、郑春丽房屋登记纠纷一案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两上诉人的行政上诉状副本及本院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执法承诺书。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