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敏、刘丽霞: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版纳分行)与被告西双版纳兴佰泰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佰泰公司)、西双版纳柏盛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盛公司)、王敏、刘丽霞、白云忠、邢应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兴佰泰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对本院作出的(2017)云28民初24号之一民事裁定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云民辖终27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