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攻坚再发合力,首次网络直播执行现场,全方位、立体式展现执行工作的第一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官共5人前往现场监督执行,实现执行工作的阳光化、透明化和规范化,让人民群众以最便捷、最真实、最直接的方式见证执行、认识执行。
早8时,30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5辆警车,分4个组,在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前集结。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郑成琼动员讲话后一声令下,“捉赖”行动拉开序幕。此次网络直播执行活动持续1小时,镜头直击5件“骨头案”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临危之际求助亲友团解难。申请执行人鲁某与被执行人岩某、岩某某、玉某、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诉讼费275元,执行费354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四个被执行人你望着我,我盼着你,谁也不愿配合履行生效判决,拒不申报财产,始终抱着“人多力量大,强龙斗不过地头蛇”的侥幸心理推脱对抗执行。在镜头下,在强有力的措施面前,被执行人低头认错,带回法院谈话过程中被执行人求助亲友团凑足案款,成功执行到位3万余元,全案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高高兴兴回家。
一群住千万楼房却一毛不拔的户主。申请执行人西双版纳某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车家三某、朱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车某支付申请人某担保公司欠款2834469.2元及利息,律师费10万元,案件受理费29476元,执行费32039元。被执行人车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拒不申报财产,被执行法官采取拘留措施。
不配合执行,不如实申报财产,被拘留。被执行人武某、李某夫妻二人同为两案件被执行人。执行中拒收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不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措施后,经多方疏导释法后,被执行人武某、李某认识到错误,夫妻二人协商后,被执行人李某接受拘留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武某回家照顾孩子,筹钱履行债务,争取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战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对此次行动表示肯定,认为镜头下的现场直播非常真实,法院应该多开展类似活动,对已散失诚信无畏惧法律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加大打击、惩治和曝光的力度。希望社会公众关注执行,正确认识、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挥指挥中心“三统一”枢纽作用,统筹配置辖区内的执行资源协同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集中支持此次行动。6月14日执行当天,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炜,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沈云等人赴执行一线全程参与指挥。5件“骨头案”,10名被执行人,经执行法官和参与人员耐心释法明理,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现场执行完毕1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件,采取拘留措施3人。
(景洪市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