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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执行督导组到景洪市人民法院督查指导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09 15:09:58 打印 字号: | |

621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三巡回分局(团队)、执行二庭庭长马顺泽一行4人到我院督导检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实情况,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玲,景洪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智等陪同参加了督导活动。

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痕迹材料、抽查卷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导组与执行局干警就执行办案系统操作流程、执行过程遇到的疑难问题、案件终本标准进行了交流讨论。督导过程中,督导组重点抽查了执行实施案件、终本案件的卷宗情况,实地查看了执行人员操作执行信息平台的使用情况和涉执行信访案件处理情况。

22日上午督导组反馈检查结果,对具体案件进行点评,并对执行工作存在的短板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要求:一是要全力快速规范推进执行工作,突出强制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违反财产报告令的被执行人加大拘留、拒执罪的惩戒力度。二要加强立审执的协调配合,保全案件应保尽保,确保执行时有财产可供执行。三要规范执行行为,做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注意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评估体系进行。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拒执行为的惩戒措施大力宣传,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敦促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五要加大执行工作经验方法的宣传力度,重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景洪市法院院长李德智表示,将尽快贯彻落实督导组的指导意见,总结分析工作短板,规范执法行为,以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目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严格对标做事,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坚决打赢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景洪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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