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勐海国皓茶业有限公司:
本院已经受理申请人潘坚的申请强制清算勐海国皓茶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案号:(2018)云2822强清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云2822强清1号-1号民事裁定书(确认勐海国皓茶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的清算方案)、《确定清算组成员报酬决定书》、对黎君玉申请中止清算程序的《告知函》。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刀娅
电话:0691-51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