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23民初1146号
李发明:
本院受理原告马三全与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勐腊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云2823民初1146号民事判决书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六月一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