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贷款也遍地开花,无须抵押或面审,通过手机就能借钱,成为大部份人贷款的第一选择。不过,借钱太容易,对于某些喜欢冲动消费的人来说,却不是一件好事。最近,被执行人小曾摊上“事”了,被网贷公司申请仲裁并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小曾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欠款虽不多,但小曾却拒不履行仲裁生效的裁定,执行干警立即决定对小曾进行拘留,下达拘留决定书后,小曾迫于法律的威严,于5月29日立即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成功执结。
冲动的网贷 “天真”的摊上官司
家住勐腊县勐仑镇的小曾于2017年7月2日通过新疆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居间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本金总额为876.58元,借款期限为15天,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11.2%。同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对还款时间,利息及逾期利息作出约定。借到钱15天后,小曾未按照约定还款,而是马上换了电话号码,天真的认为网贷公司找不到自己就不必还钱了。孰不知网贷公司已于2017年8月18日向湛江仲裁委申请仲裁,根据仲裁协议的内容于2018年2月5日向西双版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诺当儿戏 司法拘留不儿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小曾家中调查,但未找到小曾。经过一番折腾,干警终于取得了小曾的新电话号码,联系上了小曾本人并依法向其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小曾承诺4月份工资发放后一定还款。约定履行期到后,执行干警再一次联系小曾,他却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履行,随后玩起了“失踪”。5月28日,法院拟决定对小曾采取拘留措施,当拘留通知送达小曾家时,小曾和家人都慌了神,迅速筹款,全额履行了还款义务。考虑到被执行人认识错误的态度和悔过表现,法院决定对小曾解除拘留。
法官警示
近年来,在商业银行信贷日益偏紧的背景下,新兴的网贷模式让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接,建立借贷关系,一方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获得利息收入。但网络贷款的风险不可忽视:
一是产生高额的罚息。网贷平台的各项费用要比银行贷款高一些,借款人在和金融平台签订合同之后,一旦逾期未还,从逾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贷款逾期的罚息。逾期所产生的罚息相当高,因此借款人一定要按照还款的时间及时还款。二是影响个人征信。借款人如果出现逾期未还的情况,个人信息会出现不良记录,今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将很难通过。三是承担法律后果。如果借款人长期逾期未还,网贷公司即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诉讼,根据判决结果或仲裁裁定书的结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将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