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2018)云2823民初537号
  发布时间:2018-05-29 09:35:3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8)云2823民初537

李家南: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树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材料、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原告提交证据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828日下午1510分在勐腊县人民法院磨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州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