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应强:
本院受理你与赵长雁、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7月12日上午0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