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23民初1118号
李德方:
本院受理原告郑崇铸诉被告云南道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本院(2017)云2823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四月三日
承办法官:陶琪仙
电话:0691-8124123
联系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