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23民初1166号
依腊金:
本院受理的原告鲁建国诉你与波燕糯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23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承办法官:孙尉钧 电话:0691-81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