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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调研组到州法院调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庭审实质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28 17:07:42 打印 字号: | |

327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刑事审判教研部主任、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助理(挂职)袁登明、省公安厅工会主席商晓东及州公安局副局长王伟等一行到州法院调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工作推进情况。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引,副院长马伟、魏炜及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袁登明主任表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公、检、法机关影响都很大。庭审是最终结果展示的平台,西双版纳法院在庭审实质化工作方面有许多项指标都走在了全国前列。本次调研的目的一是了解州法院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庭审实质化的工作情况,二是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西双版纳州公安和法院在刑事案件办理上的交流。

州法院副院长马伟向调研组介绍了西双版纳中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庭审实质化工作的推进情况:一是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改革决策上来,切实扭转重书面审查、轻法庭调查、疑罪从轻、有罪推定等错误思想理念;二是完善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格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加强证据审查,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三是落实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和法庭调查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

参与座谈的刑事审判法官提出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案多人少矛盾、非法证据的排除、证据的采集及程序的规范、涉外案件证据转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袁登明主任表示,法官们提出的问题给公安机关的工作很多启发,公安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的学习,重视和规范证据收集工作。并指出在改革的过程中,公、检、法三家的业务交流是十分有必要的,可以增进交流达成共识,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庭审实质化。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施宝露)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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