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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822民初1351号
  发布时间:2018-03-26 11:17:1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撒门:

本院受理原告岩坎温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22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O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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