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2017)云2822民初1195号
  发布时间:2018-03-12 11:21:4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乔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马祖德诉你与马双贵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云2822民初11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佐灯  电话:0691-5123165  

责任编辑:州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