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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5 11:22:5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升升林业有限公司、段炼、余文臻、常卉、段临生、纳立群:

本院受理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证据、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410日上午830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八年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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