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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法律关系 高效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18-01-05 15:51:00 打印 字号: | |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纠纷频发,纠纷主要系因为建盖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一系列的案件涌入法院。勐海县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业主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案件,矛盾起因于房地产公司将房屋的钥匙交给物业公司,业主到物业公司处接房,而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没有接收房屋,业主认为其不应支付没有接收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而物业公司则认为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就不向其交付房屋钥匙,从而引发纠纷,物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

法官提醒,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系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物业服务公司的主要作用系管理与服务,与房屋质量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业主接收的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可通过与房地产公司协商、法律维权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案经本院判决支持物业公司的诉求后业主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而物业公司以业主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拒绝交付房屋钥匙已构成侵权,业主亦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勐海县人民法院 刀娅)

责任编辑:杨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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