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勐海县时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龙时云:
本院受理原告勐海县林业局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云2822民初5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一月三日
承办法官:刀娅
联系电话:0691-5121117
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勐海县时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龙时云:
本院受理原告勐海县林业局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云2822民初5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一月三日
承办法官:刀娅
联系电话:0691-51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