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2017)云2822民初545号]
  发布时间:2018-01-03 09:49:28 打印 字号: | |

勐海县人民法院

 

勐海县时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龙时云:

本院受理原告勐海县林业局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2822民初545],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海县人民法院

O一八年一月三日

承办法官:刀娅 

 

联系电话:0691-5121117

责任编辑:杨征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