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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的“解忧杂货店”
  发布时间:2017-12-28 16:09:03 打印 字号: | |

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答案,这是一本名叫《解忧杂货店》的书,讲述了人与人之间的羁绊,从低谷到转机,从忧虑到豁达,来自一个不起眼的杂货店。我是一名法院的执行干警,我们的工作,犹如这间杂货店。

20171220日,景洪降温了,天气预报显示最低温度为8度,可在这个冬天里,发生了无比温暖的一幕,来自一件普通又特别的离婚案件。

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育有一女,孩子出生的第三天,申请人因涉嫌运输毒品被刑拘,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监狱服刑,后双方协议离婚,孩子在申请人服刑期间由申请人父母代为抚养。因被执行人拒不将孩子交给申请人父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这个案件的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镜头一:当案件执行干随申请人父亲(以下简称马父)和妹妹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时,被执行人李某母亲(以下简称李母)情绪激动立即将孩子抱紧不让我们接近,双方争吵起来。李某和李母称孩子坚决要由她们来抚养,因担心马某一家把孩子抢走,不让马某家接近孩子,如今孩子都四岁了,双方就只见过一次面。

镜头二:执行干警首先耐心劝说李某和李母,告知马某人在监狱,要理解马某一家想见孩子的心情,不让马某一家见孩子这样不利于孩子成长。马父称因马家系回族,有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希望李某依照调解书内容让孩子跟随他们家生活,并把户口落户在马某家。

双方都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虽然意见不统一,但共同点是双方都爱这个孩子都是为了孩子好。抓住这一点,执行干警分别站在双方立场做思想工作。

镜头三:双方和解,孩子继续由李某抚养,马某家人对孩子有探望权,双方和孩子开心的合照。

来之前我们想过这样的场景,但当真实看到原本是一家人却像仇人的这个场面的时候,尤其李母也对着我们发火的时候,内心是惊慌的。当我们想尽一切办法说服双方,抱着孩子告诉她这是爷爷,孩子的一句爷爷并投入爷爷的怀抱,让我们潸然泪下,世间最温暖的事不过如此。

一件执行案件,从一开始的抗拒、谩骂到后来的配合、和解,酸甜苦辣我们都品尝了。用心、细心、耐心的去办每一个案件,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分析问题,执行干警间互相配合,问题自然迎刃而解。案件执行完毕,执行干警们相视一笑。我们相信,这个孩子虽然暂时没有父亲的爱,但是有她妈妈和更多人的爱,她会健康快乐的成长。作家冰心在《不问什么》一文中写道:有一次,幼小的我,忽然走到母亲面前,仰着脸问:妈妈,你到底为什么爱我?母亲放下针线,用她的面颊,抵住我的前额,温柔地,不迟延地说:不为什么,——只因你是我的孩子’”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扮演行走的解忧杂货店,解别人的忧,是我们最简单的坚持。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李燕)

责任编辑:杨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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