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案件数量逐年持续增加,2013年收案8174件,2014年收案8889件,2015年收案13783件,2016年收案18444件,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2017年1月至11月收案18082件,全州两级法院员额法官有92人,人均办案近200件,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受理案件数最多的景洪市人民法院,今年1月至11月收案数9518件,仅有28名员额法官。面对案多人少困境,全州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改革思维,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五项切实有效措施,积极适应执法办案新常态,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多元化解,缓解审判压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有效分解了审判压力。今年8月景洪市法院成立多元化纠纷调处中心,第三方调解员进驻法院,参与诉前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共受理案件105件,其中成功调解49件,即时清结6件,司法确认43件。勐海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对接合作,将诉讼与调解有机衔接,综合运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方式调解案件32件。勐遮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警司联调机制,对涉及农林水土方面的案件联动调解86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通晓傣语、哈尼语、拉祜语的年轻双语法官(干警)选派到人民法庭,服务乡村寨子、山区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民族特色巡回审判工作,把法庭搬到山区村寨、田间地头,巡回审判率81.54%。邀请村寨的“康朗”、“龙巴头”、“卡些”等少数民族中有威望的长者来协助、参与案件调解,全州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48.16%。
二是简案速裁,提升审判效率。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好用足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力争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景洪市法院设立速裁庭,勐海县法院设立调裁庭,在合理界定“繁”“简”标准的基础上,将部分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实行速裁程序,实行快审快判,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景洪市法院通过速裁程序审理近60%的民商事案件3192件,调撤率52.78%,速裁庭5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638件,结案数最高为487件。勐海县法院通过速裁程序审理近57%的民商事案件941件,调裁庭3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14件,结案数最高为349件。景洪市法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制作表格式刑事裁判文书,提高了裁判效率,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肯定。
三是强化督办,保持办案平稳。院庭长结合全院、全庭办案节奏进行宏观调控与监督,审管办加强案件审限跟踪督办力度,完善审限预警、催办、督办制度,对于依法延长、中止、中断等反映审判效率指标数据的案件,及时跟踪督办753次,限期结案,切实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今年以来,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对长期未结案和久押不决刑事案件进行通报督办5次,有效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预防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大量增积。采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及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通报等措施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全州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5.64%。
四是明确职责,全员参与办案。转变院庭长职能定位,强化院庭长办案职责,将其编入审判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力量、办案水平得到极大增强。明确除院长外其他院领导承办所在审判团队庭长20%的案件量,庭长承办所在审判团队员额法官80%的案件量,形成了人人有指标、全员齐心共办案的良好氛围。全州法院院庭长办案渐成常态,示范表率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自司改以来,院庭长共审结案件7798件,占全部结案总数的41.90%。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实行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突出审判组织主体地位,将审判业务和审判事务工作相分离,增加临时聘用人员数量,使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突出书记员的辅助性作用,将最大的审判资源投入审判工作。
五是借力科技,审判提质增效。强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现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办公自动化,形成网络顺畅安全、应用全面覆盖、数据即时生成、信息高度聚合、资源共享互通、管理三级联动的信息化格局。抓好办公办案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实现案件网上录入、审批和电子签章。裁判文书录入率为99.76%,电子卷宗制作率95.09%,电子签章使用率93.80%,大大提升法院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促进审判效率。大力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实行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
今年1至11月,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18082件,同比增长3.96%,结案13369件,同比增长3.28%,结案率73.94%,与去年同比基本持平。全州法院在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结案数增加、结案率基本持平,顶住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保持了办案的运行平稳,有效缓解案多人少问题,全面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