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腊民二初字第456号之一
西双版纳恒兴创吉橡胶有限公司、王学疆:
本院受理原告周春云、周富荣、周亮诉你们、被告李国才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腊民二初字第456号之一民事撤诉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电话:0691-8123060
联系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腊民二初字第456号之一
西双版纳恒兴创吉橡胶有限公司、王学疆:
本院受理原告周春云、周富荣、周亮诉你们、被告李国才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腊民二初字第456号之一民事撤诉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电话:0691-8123060
联系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