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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中院反映双语法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刘明芳  发布时间:2017-12-22 11:32:37 打印 字号: | |

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共有法官(含员额法官、未入额原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43人。少数民族双语法官30人,其中,傣族14人,哈尼族13人,拉祜族2人,基诺族1人;大学本科学历27人,大学专科学历3人;26-354人,36-4512人,46-554人,56-652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4人、正科级(含非领导职务)6人,副科级以下(含非领导职务)19人。近五年来,西双版纳中院根据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定向培养少数民族法官和少数民族预备法官、开展双语司法服务、科学合理调配使用双语法官、创新培训机制、建立人才储备机制等措施,培养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存在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双语法官、专职翻译人才短缺。当双方当事人不懂汉语时,因为没有专门的翻译进行庭审翻译,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陈述理由困难。只能由懂得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法官开展双语审判,但是审判人员的翻译能力和组织语言的能力参差不齐,有的还不能足以胜任。有的会说两种语言的审判人员,因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熟悉法律术语,只能进行基本的双语沟通,尚未达到使用双语审判案件的水平。二是双语法官培训工作滞后。双语法官皆未接受过专业的双语法官培训,在办案中一些专业的术语不能翻译到位,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双语培训师资、教材短缺,尤其双语教材、民族语版本法律规范短缺问题较为突出,很难组织本级的专门性双语培训班。双语学习基本依靠组织干警外出培训、干警自学,效果不是很明显。三是法院招录门槛高,当地少数民族子女可望不可及。从2002年以后,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提高了法官准入的门槛。少数民族干部要想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更难了。加上公务员考试中边疆民族地区的年轻人竞争优势不强,从2005年以来, 全省法院系统实行统一单列招录干部,且打破地域限制,外地州市或外省考生的竞争力明显强过本地考生。因而,本地州的少数民族考生自然就难进法院系统。

对此,州中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大双语审判力度。设立诉讼服务双语窗口,将法律专业知识丰富、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官安排接待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切实把尊重和保证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作为开展好审判工作的重点,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中,全面开展使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庭审活动。专门聘任兼通傣汉双语书写、打字的工作人员,争取可用当地文字印制裁判文书,做到以点带面,挑选1个部门建立特色庭室,试开展双语庭审和傣汉双语裁判文书制作。二是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机制。加强对现有的少数民族法院工作人员的培养,利用云南法官进修学院的办学条件,加大对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力度,使现有的少数民族法院工作人员尽快成长为称职合格的少数民族法官。继续委托高等院校举办少数民族法官委培训班。挑选品学兼优、会讲少数民族语言的当地少数民族选送到高等院校完成法律本科学业后回到各选送法院来充实法官队伍。三是降低入门口。招录公务员时采取降低分数、实行民族语言测试、招收当地考生等特殊政策,尽量招录本土考生,以便开展民族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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